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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画仿制造假法 |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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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件“克隆”型伪作,不论其逼真到何等程度,只要是那件母本原作有朝一日被“曝光”(那是迟早的事),揭示其伪便就有了“铁证”,作伪或售假之事便水落石出了……所以,从古到今,就一直有作伪人在实践着一种不借助母本来操作的作伪方法,以便能不留下“铁证”,妄图让赝品形成“死无对证”的情形。
“仿制”造假法,是指那种总体上不用真迹作为参照母本,仅凭造假者个人对某个(或某些)被赝制名家艺术特质的认识和理解作出的效仿与追摹;单靠施伪者“仿功”来造假的一种书画作伪方式。
要说到该种作伪招数的肇始,收藏圈中人常常会提到诸如以往作伪石溪、仿华新罗以及假造作品之事,我以为这都属于书画历史上“仿制”造假嫌疑的“成功”(指蒙骗了许多行家)先例,只是现时期“仿制”作伪行为似乎更为“普遍”、欺诈性色彩(历史上的一些书画作伪行为并非都是为了牟利)更浓重,尤其是当今一些名家嫡传弟子或亲属介入此造假行动后,着实已让许多鉴藏人士甚至行家吃尽了苦头。
既然“仿制”的赝品它不存在母本问题,那是不是当我们想要做揭伪举证工作时就真的“无能为力”了呢?
其实不然,我个人的实践体会是用“归类举证法”,其既能取得的主动性,又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其基本依据是,造假者即便仿造某名家赝品的水准很高,但他们绝不可能仿得到丝毫不差的程度,真品与赝品之间不但艺术品质上会有或多或少的差异,同时仿制者个人(或数人)的笔墨习性以及一些艺术内外的“细节出入”也必然会显露在成品之上,这些就为我们鉴定工作的成功带来了可能性与可行性。
简要说,我的理论性证伪工作是从这样的两道操作程序下手:(一)先找出署名某名家的两件或两件以上笔墨习性相近的疑伪作品,重点选定那些“共同点”最多的、最易于使他人辨别出其系一个人(或一种类型)手笔的实物,让数成品之间形成艺术的“证据链”或称“作品链”关系;(二)可用“货比货”的综合比较方式证明成“类型”的署名作品不是某名家的亲笔,若能揭示成品中出现的任何一处或数处或艺术规律或生活情理细节上的大“出入”,则同样可使鉴定工作达到近乎于找到“铁证”的效力。
如图1是北方某行2006年春季拍卖会的拍品,署名。从此图的笔墨造型看,它分明属疑伪作品的一般性货色,即作伪的水准并不高。这些画的共性太突出了,论笔线均软弱无力、落墨每每呈“扫”与“抹”的状态;每遇“转笔”就“猛画”过去;一到画竹梢的“个”字形组合时更是乱“撇”一气,造型显得丑拙不堪。此外,题款也可明显看出系同一人字迹。如图2蒲华真迹竹石图,根根笔线畅达劲健、能得醇厚之意、每到笔线转折时都有一个停顿、收笔的修饰动作。画竹梢(专业术语称结顶)则更是蒲华的拿手戏,不仅笔笔爽利洒脱,而且形态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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